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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措施到位淘汰落后产能

  近年来,浙江省结合实际,以钢铁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重点,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。

  “通过产业政策限制推进淘汰落后是我们的一大举措。”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谢力群告诉记者。该省将“淘汰落后促进腾笼换鸟战略行动”作为优化全省工业结构的重大举措,出台了《浙江省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录》等规定,明确淘汰落后的重点行业和领域,并陆续发布一批产业指导意见,明确产业升级方向和关停淘汰的重点领域。

  与此同时,浙江还注重经济杠杆作用,促进淘汰落后产能。以水泥行业为例,浙江逐步收缩机立窑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范围,并对环保不达标或发生重大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两年内不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。近年来,该省统筹利用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推动淘汰落后产能,省级财政筹措9000万元资金,地方按1:1.3的比例配套,分别用于淘汰落后水泥、钢铁企业职工安置和转型发展的补助;筹措容量费补贴资金1.64亿元,推动关停落后小火电机组。

  对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落后企业,浙江依法加大环保监督性监测、减排检查和执法检查等,提高落后产能企业使用能源、资源、环境和土地的成本,对不达标、不达限、不合规的企业实行整顿、改造直至关停。同时,该省依据国家标准,制订实施更加注重节能、环保、质量、安全和职业卫生的地方性产业政策,提高行业准入门槛。

  “我们还积极利用消费市场抑制推动淘汰落后。特别是在水泥结构调整方面,明确规定,省内重要建设工程等基础设施必须使用新型干法水泥。”谢力群说,“对政府投资的工程及采购的办公用品,严禁采购、使用列入限制和淘汰目录的产品和装备。”

  在多种举措推动下,浙江淘汰落后成绩显著。数据显示,“十五”以来,该省冶金行业分别淘汰钢、材、铁产能230万吨、75万吨和14万吨,关停小铁合金产能80万吨。水泥行业成为全国第一个水泥生产完全新型干法化的省份。电力行业“十一五”前四年关停小火电425万千瓦,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。

  谢力群坦言,淘汰落后产能要有“壮士断腕”的勇气,“在一定时期,淘汰落后必将带来利益冲突。但必须冲破阻力,克服困难,着力推进,否则错失机遇,今后付出的代价会更大。”

  今年4月份,浙江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,经信委等19个省级部门参加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,按责任分工,合力推进,确保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。

  据了解,目前该省协调小组各部门正制订相关贯彻实施意见,加强对投资项目审核管理,严格市场准入。“对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或设备,将依法采取断电、断水、断气、断贷等强制性措施。”谢力群强调,“同时,也将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,限期整改。对瞒报、谎报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,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”